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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隆坡高庭昨日(10月17日)宣判,在逃商人刘特佐与其父亲丹斯里刘福平藐视法庭罪成,被判坐牢。
不过,刘特佐与父亲皆没有出庭听审,也没有委任律师代表。
刘特佐与刘福平是因为违反资产冻结强制令,而被面对藐视法庭指控。
一马公司代表律师西瓦古玛接受《当今大马》访问时证实,刘特佐父子被判藐视法庭罪成。
“他们被判处监禁,直到藐视法庭罪被撤销为止。”
承审法官哈雅图也谕令刘特佐向一马发展公司和其子公司Global Diversified投资公司支付5000令吉堂费。
一马发展公司(1MDB)和多家子公司是在今年3月14日单方面申请庭令,禁止刘特佐或其代理或被任命者转移10亿3050万美元资产,以及禁止刘福平或其代理或被任命者转移4亿150万美元资产。
高庭在今年3月批准申请,但刘特佐父子迟迟未给予回应,一马发展公司和Global Diversified因而提出藐视法庭申请,并在10月12日获批。